摊丁入亩是什么意思【一条鞭法】

引言

“摊丁入亩”这个四字词语,相信对中国历史有了解的朋友都不会陌生,这是清朝著名的雍正皇帝颁布的一项重要国策,帮助彼时的清帝国走出了财政困境,同时也是造福普通百姓,福泽后世的一项政策,准备穿越古代的朋友,一定要学会哦(笑)。

雍正皇帝可以说是清朝历史上非常特殊的一位皇帝了,作为康熙与乾隆之间的一位皇帝,雍正帝为康乾盛世作出了非常大的贡献,直接影响了乾隆朝的繁荣,而这又与雍正帝实行的几项国策是分不开的,其中就有著名的“摊丁入亩”之策。

为什么要摊丁入亩

说到摊丁入亩这个政策就不得不提到明朝了,历史上明朝统治者为了拉拢士绅【在职或已退休的官员、取得功名但尚未做官的读书人都在此列),对其多加拉拢,给予其各种特权,进行税收优免,后来发展到明朝中后期时,士绅们更是通过种种手段达到了“不当差、不纳粮”的程度,这些义务和税赋全由百姓们承担。

另外,除了各种杂项外,百姓们还要缴纳“丁银”也就是人头税,这就进一步造成了贫富日益分化,灾荒年月一来,贫民要么贱卖土地,要么借高利贷,最终的结果都是土地兼并。

而因为举人、官员,极其家人们,包括他们的奴仆都是不用纳税不用服徭役的,因此许多百姓为了避税纷纷将自己的土地投献给士绅们,或是干脆卖掉土地,甘心给士绅们当佃户,还有的则干脆逃荒,找地方当起了隐户,以此躲过政府的监管。研究者们认为,在明朝人口巅峰时期,起码有一半以上的人口遗漏于政府记录之外,无法收上赋税。

这就导致了国家陷入恶性循环,不加税吧?政府没钱,加税吧?会加剧土地兼并问题,造成大量农民破产,躲起来不交税,国家财政结构进一步破坏,想进行改革吧?又是层层阻力,最终明朝廷却也只能饮鸩止渴。在这种情况下,士绅变得非常肥硕,但很多农民却沦为佃户、奴仆,或成为流民、饥民,并最终埋葬了明朝。

摊丁入亩究竟是怎么一回事

清承明制,一直以来清政府收税的方式很大程度上,还是像明朝那样对百姓征收田赋和丁税(人头税),收人头税的时候,你家里有多少人,就按每个人多少钱乘以人数来交丁税,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都是缴纳一样的丁银,这看起来公平,但却有很大的弊端。

富人和穷人缴纳一样的丁银,广大的贫民们明显负担更重,而富人却不会有什么感觉,小户人家,家财不丰,又因为人多地少,会逐渐付不起丁税,也就甘愿卖了土地去给地主当佃户,甚至被逼得卖田卖身、溺死婴童。

士绅们不用纳税,又有钱财,自然拼命买地,富人由此兼并土地,到康熙年间时,清朝主要的土地都逐渐集中在了官僚手中,土地兼并问题开始变得严重起来,土地年年兼并,贫富日益不均,农民人口增长,但手中却没有土地,“一邑之中,有田者十一,无田者十九。”

农民承担着繁重的税赋,但因为没有土地,不能生产,所以无力负担,这导致流民增加。封建地主垄断土地却不交税,不断扩大田庄还向上瞒报,要缴税的土地逐年减少,清朝廷能够收到的税赋自然也是年年减少,当国家在遇到什么财政难题需要大量款项时,又只能再向贫民加税,这又会导致贫民不堪重负,并爆发新一轮的农民起义。

一些百姓为了避税,开始更大规模的投献、逃荒,或是藏为隐户,让国家彻底收不上税,官僚们为了完成赋税任务,就不断巧立名目,将这部分的丁赋转嫁到其他农民头上,造成恶性循环,导致朝廷财政持续下降。并且,地方官员为了中饱私囊,还会对下征收重税,对上却少报人口,造成吏治腐败,朝廷收入再次锐减。

当年发生在明帝国身上的事情就要在清帝国身上重演了,为了避免这个可怕的现实再次发生,雍正帝开始动手改革了。

为了解决财政困境,雍正帝开始了“摊丁入亩”的改革,士绅一体当差,一体纳粮,不过摊丁入亩并不是雍正帝的创造,而是完全照搬了明朝中后期条鞭性的摊丁入亩,只是明朝没有坚持下来而已,清人王庆云说:

“明嘉靖后行一条鞭法,均摇、里甲与两税为一,丁随地起【摊丁入亩】非权舆于【开始于】今日。”

雍正帝一改往日按人头收税的旧法,改为按地收税,进行大规模检地运动,核田归税,将历代相沿的田赋、差役和丁银等项逐步合一,形成一切出于田赋,实现了真正的一条鞭法,并宣布“永不加赋”,这样就等于将流行中国两千多年的人头税(春秋时代就有了,秦汉时期称之为“口赋”、“算赋”、“口算”)废除了。

核田归税

雍正帝依照“滋生人丁,永不加赋”、“士绅一体当差,一体纳粮”的原则,废除了士绅们的许多特权,与普通百姓一样承担国家的徭役赋税(不过后来官绅一体当差政策并没有推行下去)。把康熙五十年【1711年】的徭役银【也称丁银】作为一个固定不变的数额——335万余两白银,平均摊入各地方的田赋银中,一体统一征收。由于各省各地的情况不同、赋役比例不同,因此分摊比数也各自有别。其中,直隶省每田税银一两平均摊入丁银0.207两;山东省为0.115两;河南省为0.117~0.207两;陕西省为0.153两;江西省为0.105两;福建省为0.527~0.312两⋯⋯,这就成了后来所谓的清代划一的地丁制度。

此后清朝人有多少地就交多少税,地少得少交,地多得多交,没有土地的就不交,这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贫民的负担,家中人口数增加不再是增加纳税负担了,少地或无地的民众压力骤减。

并且人口好隐藏变动很大,按人口征税计算很难,在古代的情况下很难确定一块地方到底有多少人,而土地则不好隐藏相对是不变的,因此只对土地征税是很容易的,税率、税额也都很容易确定,核算起来也更加方便,而且由于土地都集中在官僚和富人手中,他们也有承担赋税的能力,有利于政府收税(相对来说)和保持社会稳定,浙江《嘉兴府志》上评价说:

“田亩起丁(摊丁入亩),田多则丁多,田少则丁少,计亩科算,无从欺隐,其利一,民间无包赔之苦,其利二,编审之年,照例造册,无须再加稽核,其利三;各完各田之丁,无不能上下其手,其利四。”

无田的乡民、佃户和市民因不再缴纳众多的税赋,使人民在很大程度上不再因负担沉重而逃亡了,这在客观上安定了百姓的生活。但对于地主富人们来说,摊丁入亩则是割在他们的肉,在雍正帝改革之后他们要承担的赋税远远多于之前,因此摊丁入亩的推行阻力很大。

从民间富户到官员士大夫们都愿意执行此项改革,进行各种推脱,甚至是抗争,最后雍正帝用了很大的力气,才将该政策推行到了一些地方,却也被士大夫群体所仇视,因此遭到了既得利益者们的一致抹黑和栽赃,导致雍正帝的名声非常不好。

而摊丁入亩政策实行之后,很快就展现出了威力,极大地增加了清朝国库收入,从雍正初年到末年,其财政增长了近10倍。在雍正登皇帝位之初,为以往各种积弊所累,国库存银只有800万两,然而,至雍正统治末期,仅在十余年间,基于包括摊丁入亩制度在内的善政实施,国库存银已达6000万两,社会人口则从1661年的1913万,增加到了1790年的3亿之多。

摊丁入亩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,稍微缓和了大地主的土地兼并活动,因为土地负担有所加重,他们购置田产的热情也就不那么高了(可惜到后来,地主通过转嫁负担于佃户,而继续兼并田产),中国人口得以迅速增长,为清朝的统治注入了强心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