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评价港交所放开同股不同权,是为了向蚂蚁金服、小米等示好吗
接受同股不同权企业来港上市,这是港交所改革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地方。其具体要求为:
1、新上市的同股不同权企业,有关企业必须是“新经济股”。上市市值最低为100亿元,而且有10亿元收入;若市值达400亿元,则不设收入要求。
2、放宽已在美英上市的同股不同权企业,来港作第二上市。市值要求是100亿元,同样只限新经济企业,今日或以前已在美、英上市的同股不同权企业,可沿用当地的同股不同权架构,不需遵行香港针对同股不同权所设的投资者保障,意味阿里及京东等可不作架构重组,直接在港作第二上市。今日以后始上市,而日后有意在港第二上市,则要符合香港对同股不同权的要求。
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,这是自24年前接纳H股上市后,香港就上市规则作出的最大改革!
有意思的是,他在网志中还提到一点,“香港是一个充满内省和开拓精神的城市,虽然我们错过了一两个大的IPO,但是大家开始认真地思考香港应该如何与时俱进。”这不难让人想起当年阿里巴巴因为股权问题被拒之门外。
时间回到四年前。2013年9月26日晚,阿里巴巴集团执行副主席蔡崇信发文称:“我们没有期望香港监管机构为了阿里巴巴一家公司做出改变。”这也间接宣告阿里巴巴谋求香港上市失败。据当时投资银行估价,阿里巴巴市值高达1200亿美元,如果阿里巴巴能够在香港上市,无疑会成为港交所史上最大的IPO,然而到了最后却因为阿里巴巴所主张的“合伙人”方案而被拒之门外。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,阿里远走他乡,最后选择了去美国上市。
如今港交所允许“同股不同权”的企业入港上市,用意很明显,就是不要再错过下一个阿里巴巴。这一纸新规将为内地大批科技创新类企业打开了闸口。放眼国内,小米、斗鱼、蚂蚁金服、陆金所、腾讯音乐.....这一群正筹备IPO的巨头,到时会不会投入香港的怀抱呢?
近日,《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、打造“双创”升级版的意见》出炉,在资本市场方面还是带来了不少亮眼的看点。
其中,有一个亮眼的看点是,允许科技企业实行“同股不同权”的治理结构。与此同时,仍强调了支持发展潜力好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等。此外,还会在社保费率、信贷政策支持等方面下功夫,以从多方面支持创新型企业的发展,而这系列举措甚至称得上“双创”的升级版。
实际上,最引人关注的,莫过于允许科技企业实行“同股不同权”的治理结构。确实,在A股市场成立至今基本上采取同股同权的形式,而对于“同股不同权”的治理结构,在过去的日子里也似乎无法想象。从某种程度上分析,对于“同股不同权”的引入,或多或少受到了港股市场的启发,面对新经济独角兽企业乃至巨头企业的先后赴港上市,乃至远赴海外上市的情景,也从一定程度上倒逼A股市场实施制度性的改革,而“同股不同权”概念的提出,更是近年来罕见的制度性改革。
创新型企业,尤其是以生物医药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企业,或多或少代表着未来新经济时代的发展方向。在此期间,对于拥有核心资源、核心优质企业的市场,往往更具有核心竞争力以及核心影响力。或许,在未来的时间内,这也是国际大舞台比拼的重要对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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